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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Facebook陷商標戰!“Meta”早已被兩公司使用

Facebook在 10 月 29 日正式宣布改名為 “Meta”進軍「元宇宙」(Metaverse)。但近日卻有兩家公司出來控訴 “Meta“ 偷走了他們的公司名,一家名為  Meta PC  的亞利桑那州公司聲稱只要 Meta 支付2,000 萬美元,他們可以放棄該商標的註冊申請。而另外一家公司 “MetaCompany”雖發出嚴厲指控,但公司背景卻十分啟人疑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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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創辦人祖克柏(Mark Zuckerberg)。

臉書創辦人祖克柏(Mark Zuckerberg)於上月 29 日 Facebook Connect 2021 大會上正式宣布將 Facebook 改名成  “Meta“ ,股票代號也將從 FB 改為 MVRS,展現轉型成為「元宇宙公司」的決心。

但近日卻有兩家公司向 “Meta“ 喊話,認為它偷走了他們公司的名稱。第一家出聲的公司是一間位於亞利桑那州,銷售電腦相關設備的新創公司  “Meta PC” 。據《TMZ》報導,“Meta PC” 經營已經一年多了,且早在八月份,就為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軟體等技術相關的項目申請註冊 “Meta” 一詞的商標。

“Meta PC” 八月就發出 ”Meta“ 的註冊申請文件。

雖然 “Meta PC” 的商標申請尚未獲得美國專利及商標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USPTO)的批准, “Meta”(前身為 Facebook)也在 10 月 28 日申請了該名稱的商標。但是,根據向專利商標局提交的另一份文件,非營利組織 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 已於 2018 年獲得了 “META” 商標的所有權。

據專利商標局規定,商標法是為公司企業提供了在全國範圍內對其品牌的法律保護,並有助於識別他們的商品和服務。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公司將合法擁有某個特定詞並能夠阻止其他人使用它。目前也尚不清楚法院是否會裁定 MetaPC 和 Facebook 處於同一個類別,因為它們的業務截然不同。

創辦人 Joe Darger 和 Zack Shutt 向媒體表示:如果 Zuck (祖克柏)願意支付 2,000 萬美元,他們願意放棄意放棄該商標的申請。但另家外媒《Insider》4 日訪問共同創辦人 Zack Shutt,他卻拒絕承認該金額,或者他們提出了此提議。

“Meta PC” 近日一直在 Twitter 的公司官方帳戶上公開談論 Facebook 的品牌改名,並順勢發布梗圖和其他笑話來做行銷。該公司還發布了一段影片, Schutt 還開玩笑地表示 “MetaPC” 將更名為 “Facebook”。他們的社群媒體的追隨者還因此增加了 5,000%。

MetaCompany 發出嚴厲指控

而另外一家總部位於芝加哥的公司 MetaCompany 也對 Meta 發出嚴正控訴,創辦人 Nate Skulic 於官網上指控 “Meta“ 偷走了他們的名字和生計。更表示臉書的律師在過去三個月裡持續聯繫該公司,想讓他們把名字出售給臉書。Skulic 聲稱,我們以多種理由拒絕了他們的報價, 他們提供的低報價,付不起我們的更名費用:

2021 10 20 日,在與 Facebook 律師通話期間,我們拒絕了他們的低報價並維持我們的要求。在當時,我們假設那位律師是 Facebook 委任的並在電話中和律師識別了這點。代表 Facebook 將尊重我們現有的權利和註冊。2021 10 28 日,Facebook 決定侵犯商標權,並稱自己為“Meta”。他還指責 Facebook 是「一家不斷說一套做一套的公司」,稱它「專注於統治」。最後他也聲稱該公司已著手提起法律訴訟。

MetaCompany 背景令網友起疑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這間公司十分引人疑竇。除了該公司的官網只有該篇指控 “Meta“ 的聲明外,內文所引向的社群媒體渠道都是近日才創建,本月才陸續有零星幾篇的貼文更新,且內容一概都是與 “Meta” 更名相關。

對此,國外論壇的網友也提出相關疑慮,在 Hacker News 論壇的討論串中,有網友指出:這讀起來像是一個 kickstarter 騙局。此外,底部的 “Facebook Instagram Twitter” 連結指向一個擁有 0 個關注者、0 個關注者的 Instagram 帳戶。

而也有自稱是律師的網友認為:你不能「竊取」一個名字。商標不是代表所有權。商標用於指明貿易來源的特定目的,並且出於公共政策原因而存在。您必須在貿易中使用該商標才能受到保護。此外,如果你用你的商標經營麵條店,而我經營鞋店,則沒有衝突。

如果 Facebook 在法律範圍認可範圍內(另一個人甚至沒有使用它),則不涉及道德問題。(我是一名律師)